什么条件符合申请特殊病种?

什么叫特殊病种

特殊病种包括以下20种:(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7)、冠心病;(8)、风心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病;(14)、结核病;(15)、血友病;(16)、重度前列腺增生;(17)、类风湿性关节炎;(18)、帕金森病;(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申报过程
1、申报人填写《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
3、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即可现场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4、若无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则需填写《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请参加集中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9-27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种:(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7)冠心病;(8)风心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病;(14)结核病;(15)血友病;(16)重度前列腺增生;(17)类风湿性关节炎;(18)帕金森病;(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特殊病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随着各地医保水平提高,现在也逐步有很多地区将更多的疾病纳入特殊病范围。

“三特病”

通常所说的“特殊病”也称“三特病”,指特殊病一般范围包括如下三种疾病:

1.肾功能不全需长期透析治疗; 2.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3.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

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基本医疗定点专科和中医医院中确定一家为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经本人就医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经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批准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变更或继续延长。参保人员患特殊病一旦选择并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了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线费用。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

“特殊病种”的审批手续

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特殊病种”就医管理

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9-29
重性精神病,包括抑郁症,焦虑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儿童孤独症。
要求:住院明确诊断或门诊持续治疗半年以上的。
门诊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参保人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或街道医保办、二类以上定点医院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也可在人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临床医师鉴定和医院确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填好后,还需由本市二类以上定点医院两名中级以上职称临床医师审核申请资料,提出审定意见。符合享受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医院加盖公章确认。  
 (3)申请及审核:经医院临床医师鉴定和医院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各社保分局受理申请后,市区的送市社保局审批,五县(市)的直接由五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录入社保信息系统。   
(4)办理手册:经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后,符合门诊特定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手册》,自生效之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第3个回答  2022-09-28
符合特殊病种条件(1、肺心病;2、冠心病;3、原发性高血压;4、风心病;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6、心脏换瓣术后、心脏起搏器手术后;7、肝、肾移植及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8、糖尿病;9、甲亢;10、帕金森氏综合征;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慢性肾功能衰竭;13、慢性前列腺增生症;14、恶性肿瘤的治疗、15、肝硬化(失代偿);16、再生障碍性贫血;17、慢性白细胞性血液病;18、重型精神病;19、结核病;20、类风湿关节炎;21、痛风的参保人员。

需更换或补办《离休干部医疗证》和《特殊病种持有证》参保人员。

申报材料

特殊病种办理所需资料: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相关检查化验报告、诊断意见书或三级医院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符合所申办特殊病种条件的病情诊断书、近期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病史资料。

特殊病种办理时间:(1)适时办理(恶性肿瘤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白细胞性血液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对肝、肾移植及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申报时间:即时办理。(2)集中办理,申报时间:每年4月。
第4个回答  2022-09-27
什么是门诊特殊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门诊报销政策,是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之外的一项医保待遇政策。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后,在相应疾病的诊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按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好处?

1、减少患者长期治疗花费。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相对普通门诊待遇更高。

2、减少患者外出购药次数。疫情期间,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平时最长2个月延长至3个月,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具的长期处方,医保予以纳入报销。

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病种?

参保人员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申请单,并附上有关病历资料(如检查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等),经医保服务站、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生效。(各统筹区门诊特殊病种备案手续有所差异,具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由于每一项门诊特殊病种都有相对应临床诊疗规范和医保管理规定,所以办有多项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就医时要做到“一病一治”,不要把针对不同门诊特殊病种的处方混在一个病种结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