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存折上的钱,也要一半给老婆吗?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财产加起来,然后,除以2?再平分?

你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确的.
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些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就是被分割的对象了。除非是你们双方有特别的约定。那就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来进行约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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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08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如果没有对财产进行另外约定,都是共有财产,因此,如果你没有和妻子约定财产的归属,就是按“夫妻双方的财产加起来,然后,除以2”分配的。
第2个回答  2006-11-08
只要该存折还在你手中,且没有被她复印去,完全可以不给她。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你在法庭上一口咬定没有存款,她如果不能举证你有存款,那也无可奈何,只能接受不利的诉讼后果。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离婚,就须留心,将女方的存折、存单尽量复印一份,同时坚决不让自己的存款落到对方手中。将来诉讼时,只将她的存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11-08
应该是吧,婚后财产二人均分,视情况可能有所照顾,婚前财产就是你自己的,具体我也不大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