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是由本人承担物业费吗?

如题所述

一般现在的房子都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这是硬性规定,物业费是属于房屋所有人应该缴纳的,可如果房屋被出租了呢,物业费应该由谁缴纳,是承租人还是屋主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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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是由本人承担物业费吗?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朱红娟律师解答:

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房屋出租以后的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交纳物业费。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朱红娟律师解析:

哪些人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

1、小区业主。通常情况下,小区入住之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便开始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而业主在购买房屋之时便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成为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约主体,业主有权获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也有义务向其支付对价,依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

2、开发商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如果小区入住之时,如果开发商仍然有没有卖出去的空置房,则这些空置房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卖出去,但是一直没有完成对业主的交付,则房屋交付之前的物业费也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3、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物业费。在现实生活中,业主拥有的物业或房屋,不一定为业主占有和使用,而是通过出租、借用等方式交由他人占有和使用。尤其是在大城市,房屋出租的比例甚至大于业主自用的比例。在业主和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业主可以和实际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的实际使用人便成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朱红娟律师简介

朱红娟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解决复杂疑难案件,处理百余起民商事领域疑难复杂的再审申诉案件、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处理过最高院执行监督案件及最高院死刑复核案件,对于疑难复杂的各类案件,有独到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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