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旧房拆除政策

如题所述

农村老房子被拆除的政策已经出台有以下四种:
1、无主房屋:目前许多农村房屋由于家庭成员去世以及户口迁出等等问题,导致房屋找不到主人,或者房屋主人以及继承人因为去世已经销户,而这一类房屋将会归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在农村旧房整治过程中将会被无偿拆除。
2、即将倒塌的危房:对于农村危房的整治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由于农民朋友家庭贫困,无力修建房屋、打理房屋导致家中的老房成为了危房,对于此类情况国家会给予危房改造补贴,让农民对危房加固或者重新修建新房;第二类、对于因为一户多宅或者房屋长期闲置荒芜出现的危房,将会予以拆除处理!
3、建新后的旧房:目前国家正在对农村建房问题进行整治,并且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中“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农民朋友在修建新房时,必须要满足“拆旧建新”的原则,其旧房需要被拆除!
4、异地搬迁后的旧房:异地搬迁扶贫是国家一项重要工程,在农村的扶贫工作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边远山区的农民朋友来说,是脱贫致富的最好方法,不过在异地扶贫搬迁之后原有的旧房将会被拆除!
农村老房子拆了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必须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范围外的则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
3、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4、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_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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