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地址变更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有以下流程: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
2、办理工商转出;
3、领取新营业执照;
4、变更税务登记证。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核准的事项;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同时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需要符合《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合格。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等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各2份,验原件);
(2)新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验原件),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签名承诺完整性与真实性的简历(原件各1份),医疗机构非在职证明(复印件2份,验原件)。
二、变更诊疗科目,应提交下列材料:
(1)拟开展诊疗科目人员的个人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毕业证(附验证证明)、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等(复印件2份,验原件);
(2)拟开展诊疗科目的设备清单和房屋使用面积材料(复印件2份,验原件);
(3)增设诊疗科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原件1份);
(4)增设医疗美容科的,需提交《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等法规规章中有关床位、科目设置、人员(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等)、设备、规章制度等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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