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分成本法、权益法?

如题所述

  长投的核算是按控股比例来的,两头用成本法,中间用权益法,也就是不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控制和具有实际控制权时这两种情况都用成本法,而中间的控股比例,也就是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情况,都要用权益法。
  不具备重大影响时(一般控股比例小于20%),用成本法是因为你对被投资的企业没有重大影响,因此你的长投账面价值不必也不能跟着被投资企业的损益表来跑;
  而实际控制时,却也要用成本法,这是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修改的一个很重要的地方(旧准则是用权益法核算的)。这是因为对被投资公司已经有了实际控制权,相当于已经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这时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关系紧密,如果使用权益法的话,母公司长投的账面价值要随子公司损益表来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也要相应随子公司的净利润来调整,这样非常容易造成利用调节子公司报表来操纵利润,于是新准则为了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了要用成本法核算;
  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情况,需要用权益法,就很好理解了,因为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因此投资公司的报表需要反映被投资公司的情况,所以用权益法来核算,让投资公司的长投和投资收益可以跟着被投资公司的利润表跑。
  其实说白了,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反映的都是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联系的紧密程度,不紧密,用成本法,紧密,用权益法,太紧密,又要用成本法,因为要考虑到规避操纵报表的情况发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01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内容,它在投资准则中有两种核算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通常投资单位对另一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个逐步介入的过程,可能最初只拥有较少比例的股权而采用成本法核算;此后,通过证券市场或其他途径逐步提高其在被投资单位享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或是控制,从而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简言之是为了区别投资企业能不能控制被投资企业,来实现提高销售,扩大市场,打败竞争对手等。
第2个回答  2010-05-01
主要适用对企业控股比例不同的做账 同样有实际的意义 所以要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