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前很多地方可以一次性购买社保,现在却不能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17
我们这里是2006年第一批推行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的,但有几个限制条件:必须是现行单位的配偶,有城市户口,需年满50周岁以上。第一批一次性补款32000元,一次性认定工龄15年。缴款后女的需满55岁男的需满60岁才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同时享受每年的退休金调整待遇。如果以后身故则一次性退还当初所缴的款项作为丧葬费补助金等。2007年要交37000元,2008年要交45000元,中间停了几年,直到2017年最后一次就要一次性缴款78000元,但现在已经完全停止这个政策了。第一批缴款的人现在每月可拿退休金2000元左右,我的母亲是第一批缴款的,当月缴款下个月就拿退休金了,因为母亲当时已66岁了,第一个月就拿了1300多元,现在每月有2080元。

这个问题首先是国家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一直以来,国家都不允许采取一次性交费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不过由于前些年国家急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一些地方推出了一些可以允许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方式。比如北京允许将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存档的人员,从1992年起补缴养老保险。各地都有类似的相应政策。

可是大家也该清楚,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个人缴纳社保是可以选择的。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由于一开始交保险负担重,而且还有意外等,不确定性因素在里面。大家缴纳社保的积极性不高,可是当大家看到退休后能领几百上千元的退休待遇的时候,大家就都羡慕了。如果能一次性在退休前补交社保,这样是最合算的行为。毕竟按照人均寿命76.4岁计算,女同志退休后可以领取26.4年,男同志可以领取16.4年。

而且根据过去的经验,养老保险年年增长,拿回来的钱会越来越多。所以,是非常划算的行为,万一自己年年缴社保,在退休前就去世,这样可就亏大本了。

当时一些地区的政策是不收滞纳金的,或者按照当年的基数情况进行交费。我们大家的收入水平,近些年来年年增加10%左右。所以,当年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非常划算。

按照现在的水平计算,5000元的缴费基数,20%的缴费比例,一个月就需要缴纳1000元。即使按照最低档次60%档次缴费每月也有600元,一年7200元,15年十万零八千元。

但实际上,一个老人的各种退休待遇远远高于这个水平。不仅每月可以领养老金,而且还有一些补助补贴可领,另外去世后还有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

如果按照综合待遇计算,一般只要退休后活3~5年,就不可能亏损本金。而实际上更多的人能够拿到两倍甚至三倍倍以上的退休待遇。

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是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的。国家也会进行补贴,2016年国家就补贴了职工养老保险8004亿,近几年会更多。

随着我们国家生活更加稳定,人均寿命不断增长,老龄化 社会 加剧,退休人员日趋增多,养老金的供养比2016年就达到了2.8:1。

养老金虽然目前累计余额超过5万亿,可支付月数超过17个月。但是经不住这种一次性补缴,接着就办退休的养老金待遇榨取。

目前我们国家共有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一亿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1.56亿人。将1.56亿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的话,养老保险基金势必承受不住。

所以,要公平起见,为了养老保险基金能够持续稳健发展,国家会在养老保险精算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养老保险的补交政策的。

楼主你好,以前确实很多地方出现了一次性购买社保的政策,但是这个政策只是暂时性的,也就是说在这一段时间内是可以一次性购买社保,实际上过了这一段时间是不能够一次性购买了。所以说也就是在那一段时间内的人具备这个法定退休条件,那么是可以一次性直接补交15年的社保,办理退休享受这个养老金的待遇!

实际上我们的这个基本养老金的发放,从2015年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入不敷出这样一个现象。那么也就意味着他的这个基本养老基金,不能够正常的发放给所有退休人员了。所以说需要一个中央调剂的制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当然就不可能再出现一次性补交的这样一个政策呢,因为如果再出现一次性补交,他的这个入不敷出的现象,就会更加的明显。

因为道理很简单,你在一次性补交,实际上你是可以享受终身的一个养老金领取的。那么我们都知道一次性补交可能也许只要几万块钱,甚至都不超过10万块钱。但是往往你领取到的这个养老金待遇远远高出这个数字,所以说对于养老基金的压力是比较大的。

那么对于我们想参保这个,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来讲,实际上我们只能按照逐年交费。直到自己的累积养老保险达到15周年,才能够享受这个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一次性购买社保不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而是属于地方性政策规定。

由于现在退休老年人多,而工作的缴纳社保的人缴费不足,很多少没有缴纳社保,才对应该缴但实际没有缴纳社保的人给予的一项优惠,补足未缴部分。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增加了社保收入,可以给退休人员开资,对于未缴社保的人,也相当于补了费,相当于少交了钱。

长久来说,对社保不利,因为社保总体上减少了,所以这项优惠政策只在地方政府实施一段时间,不是长期法律或规定。

楼主您好,我们国家确实以前曾经出现过这种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的一个政策,当然这个政策只是在那样指定的几年当中才出现的,所以说如果在那几年的时间段,你没有享受这个养老金的补交待遇,那么今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补交了。

因为我们都知道职工养老保险,都是需要逐年交费,直到累计交费年限达到15周年才可以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你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话,那么你是需要延迟退休逐年交费的,所以说这是现行条件规定下,一个目前来讲养老保险的一个缴纳政策。

不能够一次性补交的原因其实有很多,那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国家的这个养老保险基金从三年前开始出现入不敷出这样一个态势,那么试想,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交这个养老金的待遇,然后就要领取养老金的待遇,那么很明显,养老基金是不能够承受这样的一个支付压力的,所以说很多地区都取消了一次性补交费用的这样一个说法,那么如果你想参加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逐年交费,累计交费年限达到15周年,才能够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 社会 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养老产品不同,不能“买保险“。

首先是违法行为。因个人原因参保缴费时间不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的,公民应按照《 社会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社保部门不能一次性办理补缴业务。其次,为了养老保险基金 健康 、长久、持续发展。如果,随意允许公民在到达退休年龄之前,一次性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更多的参保人员尤其是灵活就业或者自由职业者,会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如此,对当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支出、对养老保险基金增值和保值等,都会有很大的不利影响。

补充一点,允许依法补缴养老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参保等原因,造成劳动者没有及时参保缴费或者虽参保但有欠费,法院、劳动仲裁等判决、裁决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补缴的,社保部门应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用。

社会 保险,就算有国家兜㡳,资金总需有出处。临时起意,想交就交,坐等受益几十年,对个人确实很划箅,但对社保管理部门和国家财政,实在亏损严重,也不利于统筹安排。

下面分别来说一说。

社会 保险,含养老和医疗险,其它三险一金暂不提。

先说养老保险,说简单一点,就是先让大家集资,然后集中将集资款进行各种投资,获得收益,将一部分收益连同本金,从约定时间开始,分期返还给投资人。

当养老保险收支不平衡时,国家一般会上调交费比例,让投保者增加交费金额。

养老保险支出,受投保人寿命长短影响较大,大家以短寿补长寿,支付时超出资金需有来源,已收资金也需跑赢通胀,所以社保金要寻求保值增值。为了资金安全,社保金应该会做长期稳健的投资。

如果大家都到退休前才一次性补交,社保部门无法统计收款,无法投资获得收益,更无法拔款进行社保支出。

而医疗保险,是当月交,次月有效使用。退休前才一次交费,退休前的所有时间将没有医保护身。

#金牌讲师计划第一期#

路人蚁的世界:聊社保,侃商保,专业答疑

结论:社保的保障属于 社会 基础福利保障制度,需要公平和稳定,而不是成为部分人一次性投机的工具。

在社保改革之前,的确存在让一些没有买社保或者社保规划太晚的人,给与一次性购买的机会,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普及 社会 保障,让每个人都能得到 社会 的基础福利保障,一方面是为了尽快普及 社会 的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制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群众的保障意识。这原本是一项福利和好事情,只是这种方式随着 社会 保障初级阶段过渡完成,到了如今城市化基本完成,医疗和养老保障升级完善阶段的情况下,存在很多投机分子,平时啥保障都不买,等到了生病要报销了才想起来需要医保,等到老了需要退休金了,才想着得买个养老金保险,然后就出现了很多不符合规定或者各种方式进行一次性购买社保的人群。把 社会 保障制度这一全名福利,变成一个投机工具,这是不被应许的,所以现在才回逐步收紧一次性缴纳社保的政策,对于一次性缴纳或者补缴设定了严格条件

社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再转移,也是一次 社会 财富的再分配,这块蛋糕是 社会 福利,需要公平客观,而一次性购买保险就等于损害了长期积累缴纳社保人群的利益,凭什么别人从上班到退休几十年积累养老金,你就搞特殊,啥都不积累,到了发钱了,你来个一次性补缴,怎么都有点占便宜的味道。而且社保基金的运作管理就是一个时间换空间的长期规划,运营投资,也需要参保人员能够按时定期缴费,形成一个稳定的循环,支撑多缴,并且给与鼓励补贴,而不是让投机性缴纳,影响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社保也是需要细水长流,长远规划的,遵循的是多缴多得,少交少得额基本公平原则

综上:社保不让一次性购买,是为了保持社保基金稳定运行,长期持续,而且也是为了公平,保障正常参保人群的权益。这样才能体现 社会 保障的价值,避免投机行为

社会 保障是全 社会 最基础的养老保障,不是给某些特定人群开的“养老院”,如果是面问特定人群所开设的,那就不得人心,也是不会终久的。社保就应该畅开大门,面向全 社会 的人,早缴、晚缴、多缴、少缴只要有自己的积累,人人都能享受到与自已积累相适应的保障待遇,这样老年人才能安度晚年,这样才能尽量避免有养老保险的天天狂公园,没有养老保险的天天捡垃圾,凡事要换位思考,不要总觉得别人在分享你的蛋糕,国家是全体人民的,你觉得你付出过,别人也同样付出过。

国家应该允许补缴,因为以前是可补的,这会对那些没有补缴的人很不公平。但应按当年退休补缴费交15年。如当年缴费是一万就补15万。如果是九干就补十三万五。如八千就补12万。有缴费年限不够的,差几年就允许补几年退休,这就不存在利息和滞纳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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