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0
我认为你的认识确实有误.
当今,有很多人(包括一些政府官员)认为实用新型是垃圾,这是极其错误的.
以实用新型的专利号为ZL97248479的侵权纠纷为例,2006年8月,原告是正泰集团,被告是法国的施奈德,在温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一审判决结果是,原告胜诉,赔偿额是3.3亿元人民币.
再打个比方吧,一个生日蛋糕,有些人能把它制作得非常精致,口感也特别好,倍受用户欢迎.但同样是蛋糕,有些人确制作得很难看,也难吃,非常垃圾.
结论:实用新型专利要看是什么样的人来写,一个撰写水平高,把它当着发明专利来写的人,我想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一定是精品.事实上,我国许多人把实用新型写得很不好,甚至完全仿制在先申请专利的内容,自然构成了许多的垃圾,这是人为造成的,这与我国的专利制度无关.
因此,如果想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是精品的话,你必须象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经过检索,分析,最后能够满足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确定适宜的专利保护范围.使自己的专利成为行业领头羊,实现真正独占市场的目的.
第2个回答 2010-05-12
其实还是会进步的。哲学么,进步的前提就是矛盾。呵呵
社会的进步不是靠单一的力量,也不是某一个发明就能一次性完美。所以需要不断的改进,所以才有了实用新型。
就像你说的,有些人为了某些目的,申请一些垃圾的实用新型,盗用别人的创意,的确很可耻,但是法律这个东西,永远有漏洞,总会有人钻空子。任何领域任何地区,都一样。在没有泛滥的情况下,就很难出台更加严苛的条文。
并且,我们也的确需要保护那些有创造性的改进,那些还不构成发明,但是也为生产生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实用新型,给予这些“改进”机会,保护申请人的创意,我觉得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所有的事物都有两面性,实用新型保护了“改进”,也给一些人钻了空子。
楼上的两位都很专业,你可以看出,法律在对在时间上先申请的也是有很多保障的。我们想到的漏洞,制定法律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呢,他们会考虑的更多,一定是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或者还在完善。
你说的情况,对专利代理人是很大的考验,优秀的代理人撰写的案子,对你的权利会有更好的保护。所以在这个大环境里,只能尽力在专利文件的撰写上想方设法多保护自己的权利,然后慢慢等待法律的健全。实用新型的存在,从整个社会的宏观讲,还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