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到底有什么用!!!?很形势化,让我感觉无奈

我发现很多实用新型专利功能都是相同,就是设计不大一样,但是"精髓点"都一样,也就是说一个人辛辛苦苦想出来的好点子就被很多人去模仿,我觉得很不公平!!!那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还有什么用,申请下来不就是为了受到保护么???何为专利???
怎么才能使自己的实用新型专利享有独立权?难道让实用新型专利变为真正的专利么?那么也就是说我的专利需要3年的时间才能被定下来,3年的时间等于自杀!!!
如果别人想模仿那很容易,既然这样就和没申请一样,我认为成功的专利,idea是第一.坚持和研发是第二,那别人知道你idea后,用不同的方法研发,又会成为新的专利,但是用的想法和你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专利不仅应该保护实物,更应该保护的是想法!
还有的就是坚持和研发是需要时间和金钱的,请问哪位人士可以兼得idea,时间,金钱.如果是这样真正的发明人可以说为极少数,我想的可能有些不对,请明白好心的人帮助我走出这个困惑,我会十分感谢的
哎 矛盾产生法律,法律产生矛盾,人活着其实就是为了追求形式化,早有一天,自毙自啊

你在先申请,别人在后申请的情况下:
侵权与否就是看包括不包括,如果别人的专利的内容完全包括你的专利内容的话,那么就是侵权,
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所以即便是和你的专利完全一样,也有可能因为撰写的角度不同等原因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但是这种情况下,后授予的专利权不能被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对后授予的专利权提出无效。
所以,如果你的Idea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话,别人无法对你提出无效,所以只有第一个申请的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在后的申请完全包括你的Idea并且在你的Idea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进的话,(简单的等同替换除外)是可以受到保护的;因为法律不可能阻止进步,一点改进也是改进;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对方生产产品的时候索取一定的费用,或者你也可以生产对方改进后的产品。
专利文件的撰写也很重要,好的发明创造还是找比较有名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比较稳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10
我认为你的认识确实有误.
当今,有很多人(包括一些政府官员)认为实用新型是垃圾,这是极其错误的.
以实用新型的专利号为ZL97248479的侵权纠纷为例,2006年8月,原告是正泰集团,被告是法国的施奈德,在温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一审判决结果是,原告胜诉,赔偿额是3.3亿元人民币.
再打个比方吧,一个生日蛋糕,有些人能把它制作得非常精致,口感也特别好,倍受用户欢迎.但同样是蛋糕,有些人确制作得很难看,也难吃,非常垃圾.
结论:实用新型专利要看是什么样的人来写,一个撰写水平高,把它当着发明专利来写的人,我想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一定是精品.事实上,我国许多人把实用新型写得很不好,甚至完全仿制在先申请专利的内容,自然构成了许多的垃圾,这是人为造成的,这与我国的专利制度无关.
因此,如果想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是精品的话,你必须象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经过检索,分析,最后能够满足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确定适宜的专利保护范围.使自己的专利成为行业领头羊,实现真正独占市场的目的.
第2个回答  2010-05-12
其实还是会进步的。哲学么,进步的前提就是矛盾。呵呵

社会的进步不是靠单一的力量,也不是某一个发明就能一次性完美。所以需要不断的改进,所以才有了实用新型。

就像你说的,有些人为了某些目的,申请一些垃圾的实用新型,盗用别人的创意,的确很可耻,但是法律这个东西,永远有漏洞,总会有人钻空子。任何领域任何地区,都一样。在没有泛滥的情况下,就很难出台更加严苛的条文。
并且,我们也的确需要保护那些有创造性的改进,那些还不构成发明,但是也为生产生活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实用新型,给予这些“改进”机会,保护申请人的创意,我觉得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所有的事物都有两面性,实用新型保护了“改进”,也给一些人钻了空子。

楼上的两位都很专业,你可以看出,法律在对在时间上先申请的也是有很多保障的。我们想到的漏洞,制定法律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呢,他们会考虑的更多,一定是没有合适的解决方案,或者还在完善。

你说的情况,对专利代理人是很大的考验,优秀的代理人撰写的案子,对你的权利会有更好的保护。所以在这个大环境里,只能尽力在专利文件的撰写上想方设法多保护自己的权利,然后慢慢等待法律的健全。实用新型的存在,从整个社会的宏观讲,还是利大于弊的。
第3个回答  2010-05-12
可以申请发明哦 既然花了三年的时间 还是独创的 应该能够发明的水平吧 发明要经过实质审查,应该会比较合理。
哥们儿,实用新型就是个潜规则,如果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控制死了,你认为中国还能有多少专利? 我们的大老爷是要数字的,对外对内都可以“骄傲”的说,你看我们有多少多少实用新型
这和我们苦苦追求的GDP是一个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