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嫩平原的环境保护

如题所述

中国松嫩平原盐碱地生态改良试点2010年取得重大突破,已成功改造PH值平均在10。37以上的重度盐碱地200公顷,其中重点实验区域PH值接近12,水稻、甜高粱、葵花和谷稗等作物已实现成功种植。
盐碱地的生态改良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松嫩平原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苏打盐碱地。在世界三大苏打盐碱地分布区中,松嫩平原生态退化速度最快,其中平原中部土地碱化率已接近100%。
2009年,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在松原市长岭县北正镇后25村建立盐碱地治理基地,与吉林省生态科技企业一起,通过水旱实验,实施重度盐碱地治理,根据松嫩平原苏打盐碱土的物理和化学特性,总结出了一整套盐碱地机械化旱播精施的经验。
如今,后25村盐碱地治理经验模式已引起国际同行的关注。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拟联合吉林省有关方面,在2010年计划对不低于1000公顷的盐碱地进行地面平整和土壤调节螯合工作,同时举办中国盐碱地治理国际论坛,面向社会推广其成功的盐碱地治理经验模式。 2006年1月1日起,松嫩平原开始禁牧。这是记者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黑龙江省草原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该省是草原大省,现有草原650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5%,居全国第九,良好的资源条件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如今,随着东北经济社会发展,草原资源破坏情况较为严重。全省草原由1984年的1.13亿亩减少到6500万亩;1996-1999年间,东北约有300多万亩草原被开垦,有的在开垦后由于不适宜耕种,又被迫撂荒,使草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全省草原平均超载2倍以上,松嫩平原草原平均超载5倍以上,由于草原超载过牧,造成严重退化、沙化、碱化,有的草原已成不毛之地。
松嫩平原(包括齐齐哈尔、大庆及绥化、哈尔滨部分市县在内),现有草原面积2800万亩,该区域是东北生态较为脆弱地区,尤其是在黑龙江省西部沙地地带,草原植被有力地控制着沙丘群“活化”,对缓冲沙尘暴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是东北生态建设的重点。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明确了草原保护、管理和建设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规定了确保全省草原资源总量不减少;完善了草原保护制度;细化了合理利用草原的措施;明确了草原转用和临时使用;规定了草原建设职责和草种管理等问题。
根据东北实际情况,《黑龙江省草原条例》规定,禁止在松嫩平原及其他已经严重退化、沙化、碱化的草原上放牧,松嫩平原以外中、轻度退化的草原实行季节性休牧。其中,松嫩平原以外的禁牧草原,植被达到盖度不低于80%、可利用牧草所占比例不低于50%时,草原使用权单位可以提出申请,经市、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解禁令解除禁牧。为使休牧、禁牧前养畜户有足够的饲草贮备时间,规定了实行休、禁牧的地区应提前一年公告。这些规定不仅为草原的休养生息创造了条件,也为严格保护东北草原资源提供了法规依据。同时规定:“开垦草原或者在草原种植一年生牧草和饲料作物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每平方米2元以上3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实行禁牧、休牧地区,将全面推行舍饲圈养方式;未实行禁牧、休牧地区也将采取典型带动、政策扶持,引导群众改变靠天然草原放牧养畜的传统习惯,逐步实现舍饲圈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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