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是独体字结构吗

如题所述

事不是独体字结构,是上下结构。事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此字本义指治事、从事;引申义指事业、事情;职事;任职、侍奉等;还可指事例、成例。
事是会意字,商代甲骨文作从又持中,又为手之象形,中为猎具,手持猎具会治事意。事与史同源,在甲骨文原本一字,到西周时,事开始从史中分离出来。构件“又”没有变化,猎具形的构件“A”或“B”一般作字形“C”,个别的繁化作字形“D”或“E”。春秋石鼓文作字形“F”,与小篆结构已十分接近。
战国时异形严重,构件“又”变化小,字形“G”变化大,主要有四种情况,如下:
1、与石鼓文结构基本一致,潦草的或作字形“H”、“I”,发生笔势变化。
2、与《说文》古文“J”的形体接近,猎具上多衍出一横笔。
3、构件又作寸或攴,属于形义相近构件的通用。
4、构件猎具中的“K”作字形“L”、“M”、“N”、“N”等。其中第一种情况代表着主流,《说文》据此整理作“从史之省声”是理据重构,其实是手持变形的猎具。
隶变后楷书作事,是记号字。本义是治事,从事。《论语·颜渊》:“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引申指事业、事情。《小屯·殷虚文字甲编》3338:“己丑卜,争贞:吴叶王事?”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皆不任子以事。”引申指职事。引申指任职、侍奉。又指事例,成例。云梦秦简《法律答问》:“廷行事,吏为诅伪。”通“士”,士人。通“仕”,指做官。《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内则》作“仕”。通“德”,品德。《易·蛊》:“不事王侯,高尚其事。”马王堆汉墓帛书作“其德”。通“史”,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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