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早恋反方的辩论会

如题所述

反方观点:

早恋不是用利与弊去衡量,而是危害性极大。她用三个因早恋酿成悲剧的案例阐述佐证观点。

反方辩手认为,青春期的孩子因懵懂无知而分不清究竟是“好感”还是“爱情”,从而导致了许许多多痛心疾首的人间悲剧。早恋不仅影响学业,还引发诸多心理问题、影响身心健康、增加经济负担。

总而言之,人生万里、环环相扣,什么时候该上学、什么时候该恋爱、什么时候该工作,应该遵循规律行事。早恋弊大于利,希望中学生们能好好学习、杜绝早恋。

扩展资料

正方观点:

早恋,利大于弊。

“我方的观点是:早恋利大于弊。”正方主辩陈采汐言简意赅地说,早恋是青春期必经之路,自己把握好方向、分寸、尺度,加上家长、老师的正确教育引导,便是正确的青春期恋爱,才是真正的利大于弊的早恋。

关于早恋,正方辩手认为,对异性产生好感是青春期的普遍情况,是一个必然。早恋的利体现在可以取长补短、完善个性。因为少男少女在交往中相互提出意见,促使对方更加地去完善自己,激励自己成绩进步、谈吐优雅、温柔待人、大放自如,甚至可以起到提高情商的效果。

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正方辩手们举出很多例子。比如:在成都读书的朋友,因为早恋,双方相互督促,成绩均得到提升;国外有科学家实验证明,恋爱可以促进学习,因为恋爱可以令大脑兴奋,易于吸收知识;国外家长鼓励孩子与异性交往,因为可以锻炼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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