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名词解释:税收分类标准之一。
中国按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以各税种收入归属于哪一级政府支配使用为标准的一种分类。中央税,亦称国税,是划归中央政府财政固定收入的各种税。由于中央财政担负着国家经济、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国防、外交特殊职责,所以中央税一般是收入较大且稳定的税种,以保证中央财政收入。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简称为“共享税”,是中央和当地政府根据创收的占比摊分各类税款,在中央税收制度区划中,共享税范畴的扩张,尤其是规模的扩张,致使共享税创收占首要地位。
这不仅仅是国内分税制中收入分配的现况,也是将来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务必考虑到的因素。
各税种中中央与地方共享比例及内容: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50%,地方政府分享50%【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调整至50%:50%】。
(2)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所缴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和40%的比例分享。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央与地方共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