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25
简单说为什么不征遗产税:
1.遗产税占比财政收入比重很小;
2.富人有更多避税手段,并不能有效缩小贫富差距,反而可能又沦为"工薪税";
常见的各种筹划手段有家族信托、生前赠予、慈善、保险等等,征收遗产税国家的富豪们的税负并没有太高。
3.遗产税会导致资本外流至无税地区,加大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差距;
4.遗产税的征管成本很大,遗产税是建立在对个人征税体系非常完善的基础之上,目前我国还做不到。
综上,一个对财政收入贡献不大,征收成本巨大,又不能充分调节收入差距的税种,可说是得不偿失,目前不会开征。征收遗产税,在目前情况会导致大量资金外逃,国家经济流失,而且,遗产税,想要解决贫富差距,手段太单一,不能有效的化解矛盾一是税源上。
中国尚处在市场比起西方国家来说并不发达。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
二是百姓对遗产税的意识还较淡薄,容易引起纠纷等。
三是在征收上拿到的资源有限,缺少相应的管理系统。
四、中国传统文化影响。
第2个回答 2020-10-25
中国有遗产税,遗产税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遗产以外国货币计价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遗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与境外的财产,按被继承人死亡时财产的所在地划分。
(1)遗产税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遗产进行征税,征收遗产税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
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积极意义
(2)中国
2016年12月19日,中国社科院2017年《经济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在京召开,蓝皮书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措施
(3)遗产税之仇富情绪
许多人,特别是大部分平民,它们是非常支持遗产税(只要不收到它们),对这种仇富情绪,不准备讨论
(4)美国遗产税
我们先说美国,美国联邦遗产税(Federal Estate Tax)经过几次调整,现在最高是45%,财产赠与配偶或慈善机构的不征此税,赠与子女,每人有超过543万美金(3600万人民币)的免税额度,根据美国2015现行税率和物价水平,99.85%根本无需缴纳联邦遗产税
(5)日本遗产税
我们拿日本来看,日本遗产税法,在2015年1月1日实行改定
遗产税计算的基础抵扣额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比2014年(平成26年)前,2015年(平成27年)以后的基础抵扣额减少四成,简单说就是增加了遗产税额,同时又把继承税上调至了55%
按这税率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某一家的家产传承到第三代,那最初的总资产将缩水到20.25%,最重要的是,日本遗产税就算加上抵扣额也才3000万円(27万美圆)就起征。
第3个回答 2020-10-25
其实国家在1994年就提出征收遗产税,但有些专家认为时机还不成熟。还有就是珍兽遗产税对国家的财政收入贡献不大,征收成本更高,不能充分调节收入差距的税种,可以说是得不偿失,不会征收。如果说在中国实行征收遗产税的话,那么很可能会有大量的资金外逃,会使国家经济出现损失。
关于遗产税,这个百姓肯定是不同意的,容易引起纠纷,因为在中国的文化上,这个是很难以接受的。
第4个回答 2020-10-25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
1、公证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2、缴纳公证费2%: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3、房权变更;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4、对外售房过户;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5、缴纳个税及其他税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