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防车位为什么可以办产权?

如题所述

因为按照重庆市《重庆市民防办关于我市人防车位产权办理的说明》要求,对结建式人防工程依法初始登记后,兼作停车场的,政府允许参照普通地下停车库的方式出售,且同意购房人对所购的兼有停车库功能的人防工程拥有产权。所以,人防车位是可以出售和办理产权的。

2018年5月25日,重庆市民防办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重庆市民防办关于我市人防车位产权办理的说明》,说明明确指出人防车位可以出售和办理产权,人防车位产权证由项目所在区县的国土房管部门颁发,人防车位在二次买卖时与非人防车位一样不受限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人防办——【专家说法】人防车位产权归属及争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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