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救!!!写明借款给个人,而打款进公司账户的情况下可以走法律途径要回借款吗?谢谢。

今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借款给了朋友的朋友,当时写下借条,上面写明借款人担保人并签字印上手印,无还款日期。写后在借款人的要求下将钱打入借款人为法人的公司的账户并留下单据(借条上明确借给个人且无公司公章加盖)。现在由于想要回借款(不求利息)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被拒,无奈想走法律途径。
我有疑问,在上述情况下,1)我上法院应该起诉个人还是公司?
2)有朋友说我这种情况如果归于公司债务关系,且借款人为法人的公司无力偿还(即将破产)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不还款,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我的情况?
3)借款人可否凭汇款单据认为我是借款给公司而不是个人?

感谢各位的回答!

写明借款给个人,而打款进公司账户的情况下可以走法律途径要回借款。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根据借条内容,借款人应为个人,你应该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既然借款人不是公司,那么就不是公司债务,应由借款人和担保人个人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事人的借款行为属于借给个人的行为,与公司无关,以借条为证。既然借款人属于公司的法人代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在没钱还款的情况下,拍卖借款人借条是打给个人的 ,当然,如果真的归于公司债务,那也是有可能成立的,当事人可以证明不是公司债务是私人借贷,那就要看能提供什么证据了。借款人可以去认为这是公司债务,当事人也可以去推翻借款人的论断。不是只看汇款单,人证也可以是证据。最终可以将结果导向以公司的财物作为私人债务偿还。只要证据充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这就要求在借款时将借款合同书写详细,一份完善的借款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几项要素,出借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同时将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予以保留。只要在借款时做好充分的准备才不会在时候出了问题抓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章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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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4
1.根据借条内容,借款人应为个人,你应该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2.既然借款人不是公司,那么就不是公司债务,应由借款人和担保人个人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借条和汇款单可以说明借款事实,法院一般根据借条来确定借款人,所以借款人是个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11
你应该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你的借款行为属于借给个人的行为,与公司无关,以借条为证。
既然他属于公司的法人代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在没钱还款的情况下,拍卖他公司的财物作为私人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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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7-10
您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公司,如果是连带担保的,也可以同时起诉担保人。至于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法官会判定的。因为公司是有限责任。对方宣告破产会免责,所以变成个人借款更有利。追问

我这种情况的话,判为个人借款机会大吗

追答

需要庭审调查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分析。两种认定都是可能的,看法官怎么判断。

第4个回答  2014-07-10
借条是打给个人的 ,告也是告个人。如果真的归于公司债务,那也是成立的,但你也可以证明不是公司债务是私人借贷,那就要看你能提供什么证据了。他可以去认为,你也可以去推翻他的认为啊。不是只看汇款单的,人证也是证据啊。追问

那张借条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是个人借贷吗?

追答

是一部分证据。你那上面有担保人,有介绍他给你的人,他们如果能证明你知道钱的用途,加上借条,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你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