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去年九月份离婚,楼方与十三岁的儿子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又重新组合家庭,但前妻又无理要钱,没有任何证据,就是赖在男方家不走,怎么办?证据补充:离婚协议!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离婚之后还会发生很多的纠纷,如果没有将离婚协议写清楚的话,或者双方还有感情可能女方就会不离开,从法律上说,离婚并也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了。女方赖着不搬离,侵害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恢复你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说是不处理这类案件,但男方也有一百多万的外债,家里还养着三百多只羊,忙的不可开交,男方想着孩子,一点办法都没有,要钱也是没有,有的话也就给她了,想要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应该去什么地方投诉呢?女方说上法院是不去,就是给钱,证据没有,就是赖皮,她们也是感情不和,过不下去了,什么都依着女的要求了,但还反回来找麻烦!想问问您怎么办?法院不受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