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的三查八对

如题所述

护理的三查八对制度的内容:
三查:治疗前查;治疗中查;治疗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包括性别、年龄)、药名、规格(浓度)、剂量(数量)、用法、时间、有效期(批号)。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三、护理三查八对制度的要求: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各班应查对医嘱。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4、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门诊输液病人必须做到接药、化药、输液三签名;住院部输液必须做到化药、输液双签名;输液、换瓶时认真查对无误后,签上时间和姓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手术查对制度:
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
2、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核查人确认后分别签名。
5、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6、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
7、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8、《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案中保管。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①、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②、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③、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8、供应室查对制度
①、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②、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没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③、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④、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⑤、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⑥、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⑦、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⑧、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⑨、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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