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合法吗?

加班费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合法吗?公司申报工资5900实际年平均工资6000左右,但加班超时却一只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讨要加班费,本人工作快5年了,每年超时加班120小时左右,三薪节假日加班60小时,共计超时500小时 ,三薪加班为240小时左右

这样是违法的,加班工资的应当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基数。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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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6
最低工资标准是你到任何一家公司,它给你工资(基薪)的起步价;加班费是按照该起步价另外计算的,按双休40小时工作制,平时加班时
加班费/小时:1.5倍*基薪/20.83(天)/8小时;双休加班
加班费/小时:2倍*基薪/20.83(天)/8小时;法定节假日
加班费/小时:3倍*基薪/20.83(天)/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