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违约定金有区别吗?

如题所述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前者为担保方式,后者为违约责任。1.生效要件: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2.支付方式: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3.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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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6

第2个回答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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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1-22
  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及适用原则,比较如下:
  一、违约金与定金
  不能同时适用,任选其一,非违约方选择最有利的一个。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与损害赔偿金
  功能上互补,一个是惩罚性的,一个是补偿性的,因此可以并用。二者并用的限制:
  《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八条: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金与赔偿金
  功能上都具有补偿性,原则上不能同时用。
  违约金小于损失的,可要求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可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2-28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