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被汽车撞到,未及时报案并且只有目击证人,一般如何处理。

有人被汽车撞到,但汽车驾驶员并未停车查看。被撞人也未能及时报案,而是拖到第二天才报案。当时道路没有监控装置,只有目击证人。一般这种案件如何处理。车主要负什么责任。赔偿如何界定。
我只是想到了这个问题咨询一下而已。那要按四楼的说法,如果车辆并未撞人,或者当时撞击很轻微,并未引起车主的觉察,但被撞人纠集几个人作伪证,而且找到车辆做一定的人为痕迹,那车主不冤死啊。

楼主自己撞了人吧

这样不顾而去对司机来说很危险,万一受害人重伤或死亡呢

本来不构成犯罪的,因为逃逸,要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死也要脱层皮。

就案情来说
一、被撞人未及时报案,法律上是允许的,补报的案件与当场报案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目击证人可以证明案情,而且车辆撞人案件,不可能不存在物证。比如,车辆的撞击痕迹,又比如,案发现场的破碎车辆部件。

只要公安机关想查,是能查实的。

三、车主负什么责任,取决于被撞人的伤势。被撞人若被撞出重伤,司机又逃逸,可以判刑。若没撞出重伤,则民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几千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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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6
由目击证人做证,然后追究车主的肇事责任,当然,当事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5-06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未在现场报警事后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当向交警部门提供相应证据,如现场照片、现场记录的内容、证人材料等等,如果这些都没有,交警部门应在三日内调查核实是否有这起事故,如果有,按正常程序处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事故,则不予受理。
第3个回答  2010-05-06
车主负赔偿损失的责任,对方损失额就是车主的赔偿额。
第4个回答  2010-05-06
警方需要和证人了解情况,再把车主和受害者叫来说明,交通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验伤,最后是赔偿问题。

现在事情都没有开始处理,无法确定车主的责任。
根据经验,如果对方伤势不重,最有可能的结果是责任一人一半,各自承担损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