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获得免费律师打官司的机会,需要向哪个机构申请呢?

如题所述

  律师免费打官司是指国家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而制定的法律援助规定。具体条件和申请机构的相关规定如下 :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31
律师。我好像知道律师分分钟钟都是钱,一分钱不给我从来没找到,有些人有靠山,你的免费律师没人愿意趟混水,所以冤案悬案才会每年都有。
第2个回答  2013-12-18
你要找你自己所属区政府找到分管副区长,把你的情况如实的汇报给他,然后分管副区长会让你找司法局的分管局长帮你处理和法律援助
第3个回答  2013-12-18
首先你可以去司法行政部门申请,但要具备贫困证明等要求...司法所得工作人员会帮助您打官司的。
第4个回答  2013-12-18
1、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办公机构设在司法局或者律协,所以你上这两个地方一般是可以找到的,或者随便问一个你们当地的律师都知道在哪里。
2、关于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你符合条件才行,每个地方的法律援助都有一定条件的,你需要满足才可以的,主要是经济条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