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合伙,不参与经营,每年子分红,法院会怎么判决。

如题所述

合伙是共担分险、共盈利、共同承担亏损,只参加分红,不承担亏损,无效,这属于保底条款,就是不管盈亏,给你分成,约定无效,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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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6
既然是合伙,那么共享收益 共担风险,对外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承担责任后,对于超过自身应当承担部分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有合伙协议按照协议处理,对外不对抗债权人,除非他知道该协议内容。追问

本人诉讼了合伙人,按合同约定应给我钱。

追答

你可以起诉全体合伙人

追问

但我子投资不参与经营,子分红,不担风险,一年给多少钱,合伙人现不给,所以我己起诉,

法院按民间借贷还是按合伙按合伙约定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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