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兼职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下表)

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扩展资料

兼职所得中的特别项目: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按照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②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

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报酬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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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2
兼职所获得的报酬一般属于劳务报酬,因为兼职通常不是因为与某个用人单位达成了劳动关系,而是个人的劳动。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0,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800;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x(1-20%)。
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税率有3级,分别是: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20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000;
超过50000元的税率是40%,速算扣除数为700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