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要拆迁了,我户口迁出了拆迁还能分得房子吗

如题所述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就可分,不然不行;跟户口在哪里没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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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1
  1、在当事人在户口原籍地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房屋拆迁本身的补偿;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当地的,是不能再享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分配房屋)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