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年半,女方拒不迁出户口,且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作为是否迁出户口的条件,法院不受理户口迁移诉讼,公安部门也处理不了,请问该如何处理,公安部门对户籍的管理还是存在漏洞的。女方已不再户籍处居住,派出所已经无法掌握女方的真是居住地,试问这符合规定吗?"现在是以房管户,没房子没法分户的,和你所在的居委会商量一下,要他们帮你想办法把你前妻的户口请回原籍。我们这离婚后,居委会会主动往外撵户口的。"呵呵,给了点希望,看到点曙光!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