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员工宿舍区入室盗窃20余起,本人被盗700余元及智能手机一部,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时过不久即被取保候审。抓获时间是13年10月中旬。本人第一次去派出所,对方说案件已经移交法院,让我等法院电话通知,一直到现在没有。此后我先后去法院、检察院查询案件进展,经查实案子根本没移交法院及检察机关。再后来我又去派出所问这个情况并说明我已去法院检察院查实案件没移交,派出所才没抵赖又查了卷宗,确实在派出所没有移交。我又问案件怎么处理,其说这个案子就这样结了,犯罪嫌疑人没有偷我的东西案子跟我无关。我觉得这话不靠谱是因为,以前有另一受害人去问过犯罪嫌疑人及被偷财务怎么处理,回答是小偷认定在502房间偷得不是在受害人所在房间501偷的,所以跟他也没关……说案子跟我无关时态度极其恶劣。先后去了派出所三次,每次都是派出所同一人应付,最后一次我当面跟一个在司法局的朋友打了电话找律师咨询,派出所态度立刻变了,一会来了两个领导模样的人,下班了也把一个小警察叫来在查,当然怎么查、查出什么也没给我看,反正最后结果还是那样说,贼没偷我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事实是我确实被偷了,这点钱要的回来要不回来不是事,问题是他这么做真让人不爽。让我不解的有四点:1、第一次去说已移交法院让我等通知,结果去法院检察院查实案子没移交(后来派出所承认没交);2、这么巧我和另一位受害人的处理方式这么类似;3、抓获时间是13年10月后即被取保候审到现在没处理,最后一次去才态度极恶劣的告诉我跟我无关(这是否合理合法);4、为什么我电话后态度立转,领导立马来了跟我解释这个那个(如果说对方做法合法的话完全不必领导出来跟我解释)
举报什么,举报公安机关抓人了不移交检察院么?
追答如果派出所对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检察院有权进行监督的。
第一条他们出警了只是抓了没处理;
第二条这个可以有;
第三条是不是有点难度、有点费事,民告官往后没个好啊
我们的司法系统越来越完善,法制建设也在不断进步,如果前面的途径没有成功。行政诉讼将是你最后的一个武器。它的威力也是很大的。不用害怕,现行政诉讼胜诉的案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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