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民族、照片、政治面貌、选考外语语种、毕业中学、毕业类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选修科目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中奖惩情况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编号:包括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考籍号为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时所使用的编号,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由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高考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3)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报考者须选择本人所要报考的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校考相关项目,确定专业考试方向,并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打印《考试通知书》或《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参加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时均须出具上述通知书。
(4)民族中学考生:指专门为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中学生所办班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者只能在所给的两类考生中选择一项。
(5)本次报考必修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6)综合素质评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7)考生评语: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填写;往届生、社会考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