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平行分取舍规则

如题所述

集宁师范学院平行分取舍规则:

1、报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阅档、择优录取;如高考总分出现平行分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2、内蒙古自治区报考艺术类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按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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