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吉林省人口迁移的最新数据

因为毕业论文写的是关于吉林省人口迁移的题目,所以需要一些吉林省人口迁移的相关数据。但是查到的都是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数据太旧了。
想问问大家谁有比较新的数据,或者能获得相关数据的方法也行。统计年鉴我也查了一些了,但是关于人口迁移的方面很少,几乎用不上。希望懂的人帮帮忙,不胜感激!!

  人口迁移流动是指人口在两个地区之间的地理迁移流动或空间的迁移流动,人口的迁移流动会影响一个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人口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吉林省人口迁移流动随之频繁和加快,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变动和发展态势,已成为人口发展变化和社会转型时期的一大社会现象。通过正确的认识和因势利导,深入研究并兴利除弊,积极引导人口的迁移流动,将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程度,不仅对吉林省人口目标的实现至为重要,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环境的改善直至实现吉林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都将产生相当的影响。
  一、人口迁移流动的现状

  人口迁移是指人口在某一时间范围内,跨越居住地一定界限的移动,包含时间、空间和行为三要素,包括伴有户籍变动的迁移,也包括没有户籍变动的迁移,它是比人口生育过程和死亡过程更复杂的人口过程。

  (一)人口迁移流动的规模大幅度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人口迁移流动迅速活跃起来,其规模和强度都比改革开放前有了明显的提高和增强。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显示,吉林省迁移流动人口的总数高达355.7万人,占吉林省人口总数的13.27%,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相比,迁移流动人口增加了235.3万人,增长近三倍。其中省内离开户口所在地的迁移流动人口为264.1万人,占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74.25%,迁往外省的人口为60.8万人,占17.09%,从外省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为30.8万人,占8.66%。表明改革开放以后人口的迁移流动数量和规模有了快速的增长和扩大,并以省内人口迁移流动为主。

  (二)人口的省际迁出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995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的5年间,吉林省迁往外省的人口为60.8万人,比1990年四普时增加25.3万人,增长71.27%,占普查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23%,比四普时提高了0.83个百分点。
  从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吉林省省际迁出人口看,吉林省迁往外省的人口呈现出如下特点:

  1.迁往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大幅度增加,达到73.18%。

  吉林省迁往省外的人口虽然辐射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但主要是迁往沿海经济较发达的省份。据五普资料显示,迁往东部地区12个省份的人口达到44.5万人,占吉林省迁出人口的73.18%,比四普时增加23.2万人,增长一倍还多。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省份是迁往广东省的人口达到3.1万人,比四普时增加2.5万人,增长4.3倍;迁往天津市的人口达到1.9万人,比四普时增加1.4万人,增长3.15倍;迁往北京市的人口为4.7万人,比四普时增加3.3万人,增长2.22倍;增长在1倍以上的还有上海市、福建省、浙江省和广西区。

  在迁往东部地区的人口中,迁往辽宁省的人口为17.4万人,比四普时增加8.5万人,增长95.77%,占吉林省迁往省外人口的28.58%,比迁往中、西部地区的人口总和还多1.1万人。迁往山东省的人口为10.6万人,比四普时增加4.6万人,增长75.24%,占吉林省迁往省外人口的17.44%。

  2.迁往中部地区的人口达到14.8万人,增长17.79%。

  从五普资料显示的情况看,吉林省迁往中部8个省份的人口为14.8万人,比四普时增加2.2万人,增长17.79%。其中除迁往内蒙古、黑龙江省、山西省的人口分别增长39.73%、23.86%和21.50%外,其余5个省份均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分别是湖南省下降48.16%、江西省下降46.80%、河南省下降38.70%,湖北省下降37.54%,安徽省下降13.09%。

  3.迁往西部地区的人口为1.5万人,下降4.85%。

  从五普资料显示的情况看,吉林省迁往西部10个省份的人口为1.5万人,比“四普”时下降4.85%。仅占吉林省迁往省外人口的2.44%。呈现出大幅度下降趋势的省份有四川省下降59.78%,甘肃省下降43.73%,青海省下降37.44%,陕西省下降27.88%。

  4.省际迁出以近距离为主,分布相对集中

  吉林省人口省际迁出虽然辐射全国各省,但主要表现为近距离迁移为主,分布相对集中的态势。在五普期间迁往省外的人口中,毗邻省份占较大比重。辽宁省、山东省、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四省区合计为41.26万人,占吉林省迁往省外人口的67.78%,并呈现出较大幅度的增长,增长幅度分别为95.77%、75.24%、39.73%和23.86%。

  5.省际迁出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较高,人才外流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计算的结果显示,吉林省迁往外省的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较高(见表2),其中受过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的人员占15.94%,在全国列第6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98个百分点;受过中等教育的人员占18.44%,在全国列第11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56个百分点。表明吉林省做为经济欠发达省份流出的在业人口受教育水平相对比较高,属于人才输出省份。而吉林省的经济发展本来就存在着人才瓶颈,人才外流将雪上加霜,对吉林省提升产业结构,长远的社会经济发展必然产生消极影响。
  (三)人口的省际迁入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995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的5年间,由外省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为30.8万人,比四普时增加7万人,增长29.41%。与迁出人口比较,全省净迁出30万人。由此可见,尽管迁入人口有所增加但仍未改变自1990年以来吉林省迁出人口多于迁入人口的局面,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属于净迁出省份。

  1.表3数据表明,从省外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中,从东部地区12个省份迁入13.2万人,比四普时增加1.2万人,增长9.85%,占全部迁入人口的42.69%。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省份分别是福建省1.7倍,江苏省1.4倍,浙江省增长40.50%,河北省增长27.04%。与此同时下降幅度较大的省份是广西区下降72.58%,天津市下降69.65%,北京市下降56.73%。

  2.从中部地区8个省份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为15.9万人,比四普时增加5.8万人,增长56.83%,占全部迁入人口的51.58%。由此可见从中部地区迁入的人口大幅度增长。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省份是安徽省增长4倍多,湖北省3.8倍,河南省1.3倍,其他5个省份除山西省下降38.86%外,均呈两位数的增长幅度。

  3.从西部地区10个省份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为1.8万人,比四普时增加0.2万人,增长11.42%,占全部迁入人口的5.73%。而在西部地区10个省份中,除四川省增长90.98%外,其余省份下降幅度都在40%以上,而宁夏区和青海省分别下降80.78%和74.02%。

  4.省际迁入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偏低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由其他省份迁入吉林省的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吉林省迁出的在业人口受教育程度,形成强烈的反差。一方面是高素质高学历的人口迁出吉林省,另一方面是外省低素质,低学历的人口迁入吉林省。在迁入吉林省的在业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占2.46%,在全国列第29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51个百分点;受过中等教育的占11.48%,在全国列第22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大量的低学历人口迁入吉林省,其中迁入吉林省的在业人口受过初等教育的占82.79%,在全国列第3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81个百分点;文盲半文盲占3.28%,在全国列第17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表明外省低素质低学历的人口尤其是大量的农民迁入吉林省
  (四)吉林省迁移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在迁移流动人口中,受教育程度呈现出两头少中间高的特点,在省内迁移流动人口中尤其是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发生迁移流动的比例最高,未上过学、扫盲班和研究生的比例分别为3.10%、0.34%和0.32%,三项合计仅占3.76%;而小学、初中、高中的比例分别为17.12%、32.37%、19.00%,三者合计占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68.49%,而尤以初中文化程度的迁移流动人口比例最高;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发生迁移流动的人口分别占10.23%、9.65%和7.87%,三项合计为27.75%
  (五)吉林省迁移流动人口的职业构成。

  据吉林省五普资料显示,迁移流动人口中无论是省内迁移流动,还是省外迁入和流进的,在职业构成上,商业服务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和农林牧渔水利人员都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省内迁移流动人口中,从事上述三项职业的人员比例分别达到23.09%、25.17%和19.24%,三项合计占67.50%;省外进入的人员中从事这三项职业的人员比例为26.77%、34.04%和28.11%,三项合计为88.92%。由此可见,发生迁移流动行为最主要原因是务工经商。

  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迁移流动,省内的分别占18.11%和9.28%;省外的占5.33%和2.86%。

  第三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其他不便分类的从业人员的迁移流动,省内迁移流动的比例分别为4.79%和0.32%;省外迁入和流进的比例为2.64%和0.25%。
  (六)省内迁移人口的年龄构成

  据吉林省五普资料显示,省内迁移人口的年龄呈现出低年龄组和高年龄组所占比重较低,青壮年所占比重较大的特点。其中0—14岁迁移人口所占比重为12.26%,50—65岁及以上的迁移人口所占比重为11.96%,二者合计为24.22%。这部分人迁移的主要原因是随迁家属和投亲靠友,属于非经济型的被动迁移。而15—49岁迁移人口所占比重高达75.78%,迁移的主要原因是务工经商和学习培训,属于经济型和文化型的主动迁移。

  从省内迁移人口的性别看,男性人口所占比重已由四普时48.9%下降为46.88%,女性人口所占比重已由四普时的51.1%上升到53.12%。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女性人口的迁移趋于活跃。女性所占份额在逐渐加大,迁移的规模、频率在逐步扩大,迁移的主动性也在加强。

  二、人口迁移流动的原因

  人口迁移流动作为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经济和个人等多元因素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仅就个人而言,是基于对迁入流入地的就业机会,个人收入、生存环境和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反复比较后作出的决策。

  (一)宏观上,改革开放的大环境,是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的前提。

  建国后,吉林省的人口迁移流动断断续续从未停止过,在计划经济时代,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人口迁移流动基本上是有计划进行的。在80年代中期以前吉林省人口迁移流动除计划性迁移、企业临时用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干部下放等原因外,引起人口迁移流动的直接原因是投亲靠友,谋生定居。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改革政策的实施,管理体制的变革为人口迁移流动提供了条件,迁移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已经成为人口发展的显著特点,这从吉林省迁移流动人口的规模和频率上看也足以说明这一点。

  (二)东南沿海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形成了利益动机的拉力。

  改革开放以后,东南沿海经济特区的兴起和发展,使之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中心,为大量劳动力就业提供了较多的机会,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人们为追求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高的收入、更好的发展前景,采取迁移流动。

  从吉林省迁往外省的人口看,绝大部分迁往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广东省,达到4.3倍,这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保持旺盛活力的省市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在这样的人口迁移流动过程中,农业比重较高的省成为人口的净迁出省份。

  (三)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是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的基础。

  吉林省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生产和经营上的自主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劳动生产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在此基础上投入到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开始出现剩余。与此同时随着人口的惯性增长,国家基建占地、集体基建占地,农民个人建房占地等,耕地面积也在逐渐减少,即所谓“人多地少”,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这部分剩余劳动力随着外部约束的松动,迅速向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以及城镇转移。但由于受到硬环境和软环境等多因素的制约,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吸纳消化,转移到二、三产业有一定困难,就需要向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转移,而且不少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鼓励农民外出打工。另外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同程度的人才闲置浪费也必然产生强大的推力,促使这部分人采取迁移流动。

  (四)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和沿海省份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人口大规模迁移流动的动力。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如吉林省2002年城镇住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260.16元,农村住户人均纯收入2360.81元,两者相差3899.39元,差距进一步拉大。农业剩余劳动力通过地区性迁移流动,从事非农劳动可获得高得多的收入。

  据有关资料显示,广东省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2002年为3912元,比我省多1551元,是吉林省的1.65倍;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02年达到11137.2元,吉林省仅为6260.16元,比我省多4877.04元,是吉林省的1.78倍。这种收入差异形成的冲击力,个人脱贫致富的经济动因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即拉力。
  (五)微观上个人迁移流动的原因。

  社会经济发展是人口迁移流动的基础和条件,但具体到每个人,则迁移流动原因各有不同。
  从迁移流动原因构成动态变动分析,五普时拆迁搬家占21.77%,随迁家属占18.75%,学习培训占13.09%,因上述三种原因而迁移流动的人口占迁移流动人口总数的53.61%。婚姻迁入占12.00%,务工经商占10.90%,这两种原因迁移流动的人口占总数的22.9%;而因为婚姻发生迁移流动的人口中主要是女性,占10.37%;在务工经商迁移流动的人口中,又以男性为主,占7.23%,是女性迁移流动人口的2倍。男性务工经商迁移流动的人口中又以25岁—39岁的青壮年为主体,占男性迁移流动人口的55.31%。因投亲靠友、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和其他原因而发生迁移流动的人口分别占8.29%、3.18%、2.52%和9.50%,这四种原因迁移流动的人口占迁移总数的23.49%。
  三、人口迁移流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人口的迁移流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同时又是一种经济现象,是整个社会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的必然结果。从迁移流动的影响看,这一过程既对迁入流入地产生影响,又对迁出流出地产生影响,还会影响到迁移流动者本人。虽然人口迁移流动必然会对迁入流入地的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但我省做为净迁出的省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发展以及社会管理都产生了影响,其影响是多方面的,可以分为正向效应和负向效应。

  (一)人口迁移流动的正向效应:

  1.人口迁移流动有助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经济形式,它要求由市场调节资源配置,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而人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前提条件就是人口合理有效地迁移流动。一方面,它可以减轻过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给土地带来的沉重压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它又为急需劳动力的地区和行业提供了充裕的劳动力,使得劳动力资源配置日趋合理。

  2.人口迁移流动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吉林省剩余劳动力普遍存在于各地农村,并且劳动力剩余比例较大。从近年来推算的分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估计结果看,吉林省农业剩余劳动力已达到200—300万,剩余率高达38.47%,且这种趋势还在扩大。所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对吉林省的农村经济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这不仅可以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而且能够促进非农产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加快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3.人口迁移流动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大量农业劳动力通过流动,从传统村落农业文明跨进现代城市工业文明中,接受了发达经济和文化生活薰陶,进行了一次难得的现代化教育,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提高了素质。从整体上增长了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素质,创造了劳动者参与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能力和机会,从而有助于形成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4.人口迁移流动促进了城镇化和城市经济的发展。人口大量流向城镇,特别是人口向城市迁移,提高了城镇化率,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流入城市的农业劳动力在市政建设、第三产业、环境卫生、农庭服务等行业中逐步取代城里人,成为这些行业的主力军,为城镇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缺少的重大贡献,也给当地居民提供了生活和工作上的许多便利。城市综合改革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但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们就业观念,城市一些脏累而待遇又不算高的行业,如建筑、环卫等,城市自身劳动力供给相对不足,农村迁移流动人口恰好起到补缺作用。由于务工经商,从而直接为市场繁荣和商业、饮食服务业的发展做出贡献,也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交通、邮电、通讯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提升,给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5.人口迁移流动缓解了就业压力,尤其是缓解了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我省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年龄(男16-59岁,女16-54岁)人口为1820.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8.27%,比1990年增加4.94个百分点,尤其是15-39岁青壮年劳动力资源更为丰富。但由于我省经济发展状况,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不仅得不到充分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还对我省劳动就业形成巨大压力。通过人口迁移流动,有组织、有规模地将劳动力输出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减轻了我省城镇就业压力,有效缓解了农村日益突出的人多地少的矛盾。

  (二)人口迁移流动的负向效应:

  人口迁移流动在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存在消积影响产生负向效应。

  1.净迁出地区人才流失,给本地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净迁出省份来说,在大量的迁出流出人口中除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外,不可否认地存在着高科技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这部分人由于期望更好的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追求更高的收入,而选择迁移流动。近几年吉林省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人才流失,到2001年末全省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为70252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为51277人,分别比2000年下降8.26%和9.3%,除正常的退休、退职等自然减员以外也有迁出流出的人员,存在着“孔雀东南飞”现象。这样,大批智力人口外流,不仅失去了很大一部分智力投资,而且对吉林省科技人员结构产生影响,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2.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提出了新的课题

  作为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流动人口虽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其负面影响也日渐突出,人口流动冲击了原有的社会秩序,影响了一些区域的社会稳定,致使社会治安恶化和严重刑事犯罪增加,尤其是人口流入地压力最重,反应最为强烈。据有关资料,在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人员中,暂住人口违法犯罪率高达12.8%,约为平均违法犯罪率的4倍。而且刑事大案、要案不断增多,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危害社会稳定。

  3.人口流动加大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吉林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据2001年“计生线”考核结果显示,在吉林省2001年计划外出生人口中,流动人口占32.27%,也就是说,计划外出生的人口中,流动人口占1/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仅为30%。所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改变管理的被动局面,已经成为当前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4.流动人口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些难题

  随着流动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住宅、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基础设施一直处于超负荷运转,给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的衣食住行都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随着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对城市业已紧张的住房、交通、通讯、水电、上学、就医等带来一定的压力,在户籍管理方面、工商税务管理方面,劳务市场管理等方面和城市规划、环境卫生方面等,带来了很多的难题。

  (三)吉林省人口迁移流动的趋势

  进入新世纪,人口迁移流动的趋势值得关注。目前,影响人口迁移流动走向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改革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将继续实施,并不断深化;二是现行招工政策的继续实施,以及全面推行全员社会保障制度;三是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格局短时间不会有大的改变;四是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力需求数量和质量的影响;五是劳动力地区性短缺和结构性短缺依然存在。

  因此,未来10年吉林省人口迁移流动将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迁移流动人口的总量将保持继续增长势头,但增长速度将逐步趋缓;二是劳动力需求层次提高,将从求数量转为讲质量,对智力型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高层次的服务人员需求量增大,而对简单的体力型劳动力需求逐步减少;三是人口流向将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经济发达的省份和省内经济发达的地区仍然是迁移流动人口的目的地;四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会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释放出来。

  因此,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改革创新,促进人口的正常有序迁移流动,加大正面效应的影响,将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程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四.人口迁移流动的对策探讨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释放,以及加入WTO后各地之间的交往和联系更加密切,人员往来和人口迁移流动更为自由,人口迁移流动的态势非但不能减弱,还有持续增强的可能。因此,一方面要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协调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另一方面要有科学的管理措施,合理地引导避免人口无限制、无秩序的迁移流动。

  (一)加强软环境建设,筑巢引凤。

  未来5-10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达到预期的目标,必须拥有各种各样的优秀人才,必须在软环境建设上下大力气,改善投资环境。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做为一种资源是要流动的,哪里发展前景更好,哪里的预期收益更高,人才必然流向哪里。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吸引人才,尤其是高素质的人才。因此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用人观念,放宽政策,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的避免人才流失,满足他们在生活待遇、子女就读、就业等方面的要求,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从而使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持,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加强制度创新、依法管理。

  首先要转变观念,主动出击。长期以来,由于对人口迁移流动引发的冲击和压力估计不足,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并且本质上是以堵为主,但收效甚微。当今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从分散、孤立的封闭生存状态向广泛联系的多样化开放状态转变,人口的迁移流动是必然的,必须正视人口迁移流动现象。

  其次要建立健全管理法规,实现依法管理,确保有序迁移流动,政府要加强对人口迁移流动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提高人口迁移流动的组织化程度,避免盲目的无序流动。

  第三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可以把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合作资本,与种田能手合并,这样既有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又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条件。

  (三)积极协调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流动,鼓励他们到小城镇投资,加快城镇建设,保证城镇二、三产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与此同时,实行分阶段转移,在地域上先到镇,然后再到小城市和大城市,在产业上先到传统的手工业或从事体力劳动,再到现代工业。这种转移过程需要他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身素质,这样既可减少盲目进城,又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防止农村剩余劳动力超常规高速度过度转移,使人口迁移流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加强居民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并增强对迁移流动人口的引导与管理。由于流动人口分散居住,只有通过居民社区、居(村)委会属地管理,对外来人员的居住条件、企业用工、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并负责外来人员登记、查验和出租用房管理工作。与此同时,新建城区或老城区改造,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水电、文教、卫生等生活服务设施,以适应、满足迁移、流动人口的需求。创造一种能容纳各民族,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性别、不同职业人口的社区文化。

参考资料:还有资料http://www.stats.gov.cn/was40/gjtjj_detail.jsp?channelid=6697&record=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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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1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995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的5年间,由外省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为30.8万人,比四普时增加7万人,增长29.41%。与迁出人口比较,全省净迁出30万人。由此可见,尽管迁入人口有所增加但仍未改变自1990年以来吉林省迁出人口多于迁入人口的局面,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属于净迁出省份。

1.表3数据表明,从省外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中,从东部地区12个省份迁入13.2万人,比四普时增加1.2万人,增长9.85%,占全部迁入人口的42.69%。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省份分别是福建省1.7倍,江苏省1.4倍,浙江省增长40.50%,河北省增长27.04%。与此同时下降幅度较大的省份是广西区下降72.58%,天津市下降69.65%,北京市下降56.73%。

2.从中部地区8个省份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为15.9万人,比四普时增加5.8万人,增长56.83%,占全部迁入人口的51.58%。由此可见从中部地区迁入的人口大幅度增长。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省份是安徽省增长4倍多,湖北省3.8倍,河南省1.3倍,其他5个省份除山西省下降38.86%外,均呈两位数的增长幅度。

3.从西部地区10个省份迁入吉林省的人口为1.8万人,比四普时增加0.2万人,增长11.42%,占全部迁入人口的5.73%。而在西部地区10个省份中,除四川省增长90.98%外,其余省份下降幅度都在40%以上,而宁夏区和青海省分别下降80.78%和7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