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丢失在哪个部门补办

如题所述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街道计生科补办。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明、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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