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财务人员主要做什么的!谢谢!

如题所述

财务人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3、协助财务副总经理,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地使用资金。

4、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财务副总经理报告。

会计监督主要是利用会计资料和信息反馈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加以控制和指导,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会计监督除货币监督,还有实物监督。会计监督的内容,是从本单位经济效益出发,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的全面监督。

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改善经营或预算管理,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合理使用资金,促进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每月工作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再做账),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须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办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

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由当地税务机关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笔分录。第一笔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笔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虽与利润有关。

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

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记录和计算,为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所应用的方法,它是整个会计方法体系的基础。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设置账户,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归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方法。

(2)复式记账,是对任何一笔经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关账户中作相互联系的登记,从而能够全面、系统地核算经济业务对各会计要素的影响及其结果。

(3)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业务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凭证。

(4)登记账簿,就是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上连续、完整、系统地记录经济业务的一种专门方法。

(5)成本计算,是按一定对象归集各个经营时期发生的费用,从而计算各个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

(6)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7)编制会计报表,是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顶起总括地反映企事业单位外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动情况的一种专门方法。

(8)检查、考核、分析会计资料,最重要的是进行企业财务管理事务。

办事理念

第一:财务人员是理性的,他们与客户基本不接触所以也没有任何感情可言;而销售人员是感性的,与客户接触频繁,受客户的影响大,而人总是有感情的。

第二:财务人员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而销售人员认为客户是上帝,客户永远第一,总是千方百计为客户排忧解难。

第三:财务人员永远怀疑客户的偿付能力,是他们的职业习惯;而销售人员则往往对客户过分信任。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财务人员关心的是应收款率/应收款帐期,因为公司以此对其的成绩进行评估;而销售人员首先以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被评估。

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自己的职责,《会计法》同样赋予他们相应的、必要的权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审核原始凭证

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时,针对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发现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如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如发现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二.处理账实不符

会计人员如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三.处理违法收支

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有权不予办理,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有权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会计人员有权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四.处理造假行为

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的行为,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有权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做出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