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已经领取离婚证了,但是还住在一起,这种行为只要双方是自愿的,就不算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男女双方办了离婚证,就不可以住在一起。
正常的成年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对于跟谁住在一起,是私权范畴,在私权领域,“法无明确禁止即可为”。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禁止两个人离婚后不可以住在一起,因此,只要是你情我愿的就未可厚非,既不违法,甚至也不违反情理。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样的“夫妻”,有些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能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暂时不想给子女或者亲人知道,假装在一起;也有一些夫妻感情其实很好的,但是担心因为债务会牵连对方,而假离婚;甚至也有一些为了争取诸如购房资格之类而假离婚的,等等,都有可能出现假装离婚,其实还住在一起的情况。
离婚了就不具有法律上关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再受民法典关于婚姻法律的调整和保护。
这种情况下,男女之间互相没有继承和被继承的权利,也没有互相忠诚、互相扶助的义务。男女各自的收入一般不再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特别是对于一些假离婚的男女之间,有可能会弄假成真、假戏真做,到时候一方反悔要求复婚,另一方如果不同意,是没有办法根据协议要求复婚的。
另一方面,离婚以后如果男方强行男女还住在一起,当女方明确表示反对甚至反抗的时候,男方仍然强行发生两性关系,这有可能会构成强奸罪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