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一个人的名字配偶要去吗

如题所述

一个人的名字的二手房过户配偶要不要去需要看以下情况:
1、如果已经明确是一人单独拥有,那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这房子是一方婚前财产,二是房产证上明确写着单独所有;
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不管写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写其中的哪位),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夫妻双方两人到场签字。
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资料证明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
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
4、继承人身份证。
父母的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有以下三种方式:
1、赠与过户。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需要先去相关的部门进行公证,然后再进行房屋鉴定,后办理过户手续。赠与的方式及费用,需要契税和公证费。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只缴纳总房款的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出让过户。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出让的方式及费用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如果房产满五年,免征营业税及个税,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
3、房产继承。继承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孩子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这一过程只需要缴纳极少的登记费和印花税。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5年之后,如果再出售该房产时没有其他物业,则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
综上所述,如果已经明确是一人单独拥有,那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这房子是一方婚前财产,二是房产证上明确写着单独所有;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不管写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写其中的哪位),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夫妻双方两人到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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