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到场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男方不到场的解决方法如下:
1、离婚冷静期满后,若男方因故无法到场,双方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2、原先的离婚申请将被撤回;
3、二次申请时,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
4、双方在冷静期后均应到场,完成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
1、离婚协议书的要求: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并列明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约定;
2、法院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供婚姻破裂的证据;
3、离婚登记程序: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并领取离婚证;
4、代理离婚的规定: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离婚协议签订或诉讼程序,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5、缺席判决的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6、离婚后的权利义务:离婚后双方应当履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规定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义务。
综上所述,若男方在离婚冷静期满后无法到场,双方必须撤回原申请并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经过另外30天的冷静期,待双方均能出席时方可完成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