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吗

如题所述

结婚必须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涉外婚姻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则可能需要在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综上所述,当事人自愿登记结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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