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原件丢失复印件有效吗

如题所述

打官司原件丢失,复印件可能无效。

打官司原件丢失,复印件可能无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即在诉讼过程中用来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证据应该提交原件,提供复制件的,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原件证据丢失,需要复印件来作证时,必须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所起证明作用与原件相当:
一、能够提供原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二、有其他证明材料可以印证复印件的真实性的;
三、对方当事人承认复印件或者认可复印件内容的。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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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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