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该如何维权

我是安徽工业大学的大四学生,2009年11月24号和江苏金希钛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公司口头承诺2010年3月通知实习,今年3月份未接到公司的通知,打电话过去问,公司让我们当时一起签约的同学等实习通知,但一直没有接到通知。期间我们曾多次打电话过去询问相关事项,公司一直回复让我们等待通知。2010年5月25号学校要求我们和签约公司联系档案和户口的问题,我们给公司打电话联系却被告知我被单方面解约了!!!解约理由仅仅是“我们看了你的简历,你不合适我们公司”!莫名其妙的的解释!如果不合适,当初为什么要签协议!如果我们不打电话过去问档案的事,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即将毕业,现在在忙着毕业论文,而且面临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让我们短期内怎么找工作!如果早点通知我们,我们可以找其他工作,我们因此放弃了那么多工作机会!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请给位帮帮我们。

目前,我国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规制仍是一片空白,不仅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未见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文法规定,地方法规可没有相应的规定。
就业协议属于中国特色就业市场转型期的产物,从性质上,它既不是公法上的协议,也不属于私法上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毕竟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到报道上班仍有相当长时间,该段时间内劳动者并没有成为劳动合同上之劳动者,毕竟该高校学生尚未毕业、还不具备企业“雇员”的身份.
如果就业协议书上有违约责任的条款,可以让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可能很难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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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5
工作是双方选择的! 工作可以慢慢找! 毕业好几年没有工作的人很多!
第2个回答  2010-05-25
持该协议向当地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0-05-25
那就要看你们协议是怎么约定了,以合同为准维护自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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