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向哪个机构提出申请

如题所述

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向哪个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贷款证明材料: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或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基本信息)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明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完善贷款政策,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经济负担:

(一)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经办机构(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或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二)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向什么银行申请

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好,到当地信用社就行

三、去外省上大学怎么办理助学贷款?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一直是审批中是什么原因?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一直是审批中的原因:11月中旬或者下旬才会审批成功到账学校账户,耐心等待即可。

贷款发放: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宽限期时间为5年。该政策为2020年开始实施,对于2020年新增合同,还本宽限期为5年。

2020年以前的存量合同。未开始偿还本金的助学贷款合同(即学生未毕业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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