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而起诉至法院属民事还是行政诉讼

如题所述

一、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二、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起诉并非上诉。如果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仍不服,可以进行上诉。因此,用人单位试图故意拖延诉讼时间的方法并不可行,因为起诉和上诉都是用人单位的法定权利。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仲裁裁决后,如有必要,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逾期不起诉,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五、当事人应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若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七、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