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若愚于清光绪十年(1884年)出生在西固区西固乡柴家台村。年少时随父求学,最终毕业于天津政法专科学校。辛亥革命爆发后,他投身革命,加入了同盟会,并参与了滦河起义,与施从恩、王金铭将军共同抗清。柴若愚在天津以经营皮件厂为掩护,秘密组织反清斗争,并创办《民国日报》,积极进行革命宣传,将家财无私援助给志士。他的慷慨激昂赢得了人们的敬佩,被誉为《水浒》中的柴大官人。
民国六年(1917年),天津洪水肆虐,柴若愚举家迁往北京,担任北京坛庙管理处处长,负责北海、先农坛等公园的管理,因贡献显著,荣获三等“嘉禾章”荣誉。之后,他任职北京市政府秘书长,结识了孙宝琦总理和冯玉祥将军等知名人士。
1922年,冯玉祥推荐柴若愚至兰州,担任甘肃省印花处处长。然而,因他在北京等地的革命活动,遭到陆洪涛省长的排挤,被派往临泽县任县长。在临泽,他改革陋习,废止刑讯,深得民众赞誉,被誉为“柴青天”。他坚决反对鸦片种植,尽管斗争受挫,但其为民请命的精神备受认可。
“九·一八”事变后,柴若愚担任甘肃省民众教育馆馆长,利用馆所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他积极支持流亡学生,提供食宿并组织各类演出,鼓励抗日爱国热情。馆内演出的京剧《黄金台》和话剧《中华民族不会亡》影响广泛,资助了流亡学生生活。然而,他的行动触怒了某些官员,被免去馆长职务。
即便在卸任后,柴若愚仍关心农村发展,捐款修建教室,聘请教师,为农村教育贡献力量。他以其正直和斗争精神,深受城乡各界的爱戴,当选为兰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甘肃省农会会长。新中国成立后,他继续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成为甘肃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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