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应预扣预缴税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给出的解释,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如果你扣除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工资收入是1.5万元,那么你
1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5000=10000元,对应下表,税率是3%,所以应纳税额是10000×3%=300元
2月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2-5000×2=20000元,对应下表,税率是3%,所以应纳税额是20000×3%-300=300元
3月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3-5000×3=30000元,对应下表,税率是3%,所以应纳税额是30000×3%-(300+300)=300元
4月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4-5000×4=40000元,对应下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20,所以应纳税额是40000×10%-2520-(300+300+300)=580元
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按我的工资条,我看每个月的个税都不一样,比如4月份的就是1000了3月份就是416,有点搞不懂是怎么算的,税越来越多和您说的490也不一样
扣去了五险一金,应税工资是1.5W
追答还有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的扣除教育、医疗、住房、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