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分封了一些王国,以巩固统治。诸侯王权力很大。王国势力的发展,严重威胁中央政权的统治。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加强了对王国的控制。
诸侯王在封地内可以任免官吏,收取租税,创造钱币,还拥有兵权。针对王国势力尾大不掉的局面,景帝接受了御史大夫兆错的建议,削夺王国一些封地。吴、楚等七个王国联合叛乱。
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大军东征,平息了叛乱。此后,景帝规定诸侯王在国内只能收取租税,其他权力归中央。汉武帝继位后,颁布“推恩令”,从王国中分出许多侯国,后来又陆续削夺大批列侯的爵位,解除了王国对中央的威胁。
“推恩令”是汉武帝听取大臣主父偃的建议而实行的。他规定,诸侯王除将王位传给嫡长子外,还可推“恩”,把王国封地分给其他子弟,建立许多侯国,侯国归中央直接统辖的裙管理,封号由皇帝制定。这样,诸侯王势力大为减弱,侯国也自然对皇帝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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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令。这项政令要求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弟。后来根据这项政令,诸侯国被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西汉自汉文帝、汉景帝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
汉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事件,曾在《治安策》中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其具体办法是,让诸侯王各分为若干国,使诸侯王的子孙依次分享封土,地尽为止,封土广大而子孙少的人,就虚建国号,待其子孙生后分封。
汉朝原来施行的是郡县制,所以制定推恩令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做的改进,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由诸侯王的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推恩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