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上班18?

年底赶货厂里强制性要求加班18小时,不加扣工资,该怎么办

连续加班,有时一天工作时间达到18小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的,同时这样加班是违法的做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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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8
劳动法有规定,工人每天或者是每个月不能够加班超过规定的加班时速,如果公司强制要求加班的话,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第2个回答  2020-01-18
你们老板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加班是员工自愿的,而且18小时时间也太长了。还没有加班费,你应该去劳动局告他。
第3个回答  2020-01-18
这样的加班是违背法律,加班应该是根据自愿的行为,强制加班可到劳动局去控告,不是发了加班工资就要加班。
第4个回答  2020-01-18
一天18个钟时间是长了点但是有加班费也没什么也是可以的想长久的在那里做就服从安排不想做就辞职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