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不让你登机的,超限行李会让你办理托运。
四、行李包装、重量及体积的限制
(一)托运行李
1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 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 带有危险品标记、标签的包装件一般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如包装了行李,必须将该包装件上的危险品标记、标签去掉或覆盖;
6) 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7) 行李包装内不能用锯末、谷壳、草屑等作衬垫物。
2 重量、体积限制
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50 千克,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应事先征得首都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
(二)手提行李
1 适用范围
资料箱;照相机或望远镜;外衣或衣袋;袖珍书籍或手包;可折叠式行李车;尿布;阅读材料;婴儿及儿童类用品;雨伞或拐杖;笔记本电脑;全折叠式婴儿车;金银首饰、珠宝、有价票证、证券等。
2 手提行李限制
(1)销售日期在2019年3月7日(含)之前,航班日期在2019年3月30日(含)之前,国内航班公务舱客票(或其他首都航空服务产品有明确规定)的旅客限于携带两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 千克,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国内航班经济舱客票的旅客只能携带一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2)销售日期自2019年3月8日(含)起,航班日期自2019年3月31日(含)起,国内航班公务舱客票(或其他首都航空服务产品有明确规定)的旅客以每件5公斤为限,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国内航班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2KG,其中2KG是额外赠送(如自愿或非自愿签转外航,赠送部分将不予保障),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30×40厘米;
(3)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3 登机口超限行李的温馨提示
首都航空自即日起(2019年9月12日)暂执行:旅客带至登机口的超限行李,未经二次安检,均不再转托运进入同机货舱;登机口卡控的超限行李通过后续航班运至目的站。超出手提行李规定的行李请您按要求提前办理托运手续。
参考资料:首航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