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5-29
按法律要求要单位去申请工伤,
若单位不申请,只能个人申请。
然后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参保,
一、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的
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
二、如果参保,停工留薪期间工
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
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
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企业承担。
其他就走医疗保险和走工伤保险
支付了,包括医疗费用、工伤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伤残十级以上才有伤残待遇。)
若老板不赔,劳动仲裁容易赢。
一般必须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不服仲裁,可去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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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