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跟人撞了,对方要讹人,我们该怎么办?

今天我骑着电动车,她也骑着电动车,她带着三个孩子,和那么多东西,我在十字路口停着,她逆行过来撞了我的电动车,她和我的电动车都没摔倒,就是他的前面的壳撞坏了,人都没事,然后我就走了,她跟到我家,问我要100元,我不给她,然后就把她家里人都叫来了,非要去医院,说她胳膊疼,我妈就和她拍了片子,医生说没事,然后她又说心慌,要做心电图,还要住院,他这是存心讹人。我们就回来了不管了,她就住院了。两个男的晚上一直在我家不走,家里就我媳妇和刚满月的孩子,我媳妇和他吵吵了,一个男的把我媳妇推到了,我们也住院了,该不该报警。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由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双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待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双方可以通过交警调解。如调解不成,由对方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对方实际产生的损失,及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各自责任比例,判决您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其次,对方在您家不走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您的生活,且有非法侵入住宅之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方对您妻子进行了殴打。该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根据该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建议您报警处理。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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