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如题所述

对象和标准:
(1)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国家“引才计划”人才(含中组部划转认定)、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特级专家,给予购房补贴100万元。
(2)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百人计划”人才、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省“引才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给予购房补贴80万元。
(3)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_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60万元。
(4)对2017年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
(5)对2017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对2017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但不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博士,在市本级连续工作满36个月,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以工资流水或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6)对2017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拓展资料:对2020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5年,下同)的“双一流”高校及2021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对2020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毕业5年内的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其中,)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本科人才(含派遣人员),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其他本科人才适用购房补贴的企业范围由各区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第3条(嘉教人〔2018〕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政策,除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购房补贴外,其他均不纳入市本级人才补贴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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