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跳楼自杀,砸中过路的妇女和俩娃,之后的民事赔偿将如何进行?

如题所述

广东男子跳楼自杀,砸中过路的妇女和俩娃,之后的民事赔偿还没有公布,但是相信官方会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广东湛江一名男子持刀将邻居砍伤致死,案发后,嫌疑犯逃离了现场。次日凌晨,该男子跳楼自杀,但是却砸死一名行人。事故发生以后,120救护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同时将跳楼男子和被砸女子抬上救护车,具体情况,警方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但是这种男子的行为,真是令人汗颜,自己死不足惜,却要拉上一个无辜的人垫背,这种人真是罪不可赦。

一、男子跳楼砸死别人。

广东一名男子想不开,从小区内三十层的高楼跳下,但是却当场砸中了当时在小区内送快递的快递小哥,两个人同时死亡,这种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坑爹玩意,真是让人无语。他自己想不开却引起一名快递小哥的死亡,这种事情,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意外坠楼不承担刑事责任。

跳楼砸人,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意外坠楼,这种情况下,不是跳楼者主观判断的,这种事件就会被认定是意外事件,是不应该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行为人是主观有意跳楼,作为一个成年人,是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是会砸到路过的行人的,所以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过失跳楼致人死亡罪需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表现为过失,针对死亡结果有两种情况的过失,一种是过于自信,另一种是疏忽大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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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6
无妄之灾这么倒霉,这受害人也得不到赔偿吧,人都死了找谁说理去。如果也没有保险,要怎么得到赔偿呢,如果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可咋办。建立对此类情况立法:有家人的找家人赔偿,且事故所在地责任方也应负连带责任,没有亲属的就全部要事故所在方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11-16
民事赔偿由妇女家人向法院提起,然后人民法院受理,最后由跳楼男子家人赔偿。
第3个回答  2020-11-16
因犯罪嫌疑人死亡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被砸中的家属可以向嫌疑人的家属索要赔偿,提起民事诉讼。
第4个回答  2020-11-16
应该由男子的家属进行赔偿,毕竟是因为你家人跳楼所以才导致了过路妇女个两个孩子受伤的,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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