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之前户口是在驻马店西平县并且已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于结婚的原因已经将户口从驻马店迁到许昌禹洲,请问生孩子的话我之前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怎么使用和报销,是在之前办合作医疗的地方报销还是在我现在的户口所在地直接报销呢?请给个详细解答如你们所说带上证件回当地的合作医疗办理处报销,那么在许昌生育小孩,需要提供我西平的合作医疗本吗给许昌医院吗?请明确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