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请问一下,在员工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且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未满一年但是已工作六个月以上),且不为员工出具失业证明也没下达任何书面通知,这种情况该怎么跟公司提出赔偿诉求?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20
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理应获得n+1的补偿。
第2个回答  2020-09-20
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公司给出解除合同的赔偿。
第3个回答  2020-09-20
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龄每年补助一个月基本工资。
相似回答